包括南昌市新建区溪霞镇等31个镇为
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生态环境厅、省林业局《关于开展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(镇)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赣建城〔2020〕53号),经各地推荐申报,我厅组织专家资格预审和实地考评,南昌市、瑞昌市、南昌县和南昌市新建区溪霞镇等51个市、县(镇)达到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(镇)建设标准。
现将拟公布2022年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(镇)名单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拟公布2022年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(镇)名单
(共20个)
(共31个)
公示时间:
2022年10月27日——11月5日
(来源:九江发布)
责任编辑:王文婧
审校编辑:许钦
值班总编:姜月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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