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 告
1月24日,江西省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为有效切断传播途径,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,全力做好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患者胡某某,37岁,长期居住于武汉市汉阳区,于2020年1月到修水县大桥镇集镇妻子居住地过春节,1月24日患者因发热等症状现已隔离治疗。
二、为有效切断可能存在的传染源,决定对大桥集镇进行排查。同时将对街道进行消毒,请广大居民朋友配合支持。我们将备足物资,确保居民生活不受影响。
三、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加强个人防护,主动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自我居家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。
四、请与患者及其家属有接触史的人员做好自我居家隔离,并请立即致电当地医疗卫生机构,联系电话:15870804868(周医生)、13479890596(黄院长),以便登记和医学随访观察。
五、接触者居家隔离观察期间,如出现发热、乏力、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请立即致电当地医疗卫生机构,联系电话:15870804868(周医生)、13479890596(黄院长),等待医疗救治。
六、请广大市民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。县防控工作指挥部会及时公布全县防控工作情况,相关信息请以政府发布为准。
七、此通告解除时间另行通告。
修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
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
2020年1月29日
(来源:修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)
责任编辑:刘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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